2007年4月2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新知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深圳 司机发个短信就能交罚款
李伟雄

 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将从今年5月中旬起,推出通过手机短信送达交通违法信息并确认罚款缴交的便民措施,并从现在开始通过有关银行在深圳的各网点接受车主的服务申请。
  据了解,同意通过手机短信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车主,应向深圳交警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件,并与有关银行签订委托缴交罚款协议。车主办理上述手续后,深圳交警部门将把《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告知书》通过短信发送到车主的手机上,车主可在7天内按指定格式回复短信确认。交警部门收到车主的确认短信后,再以短信形式将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》发送给车主,车主7天内回复确认的,该决定书视为送达并正式生效,车主应在确认处罚决定书后的15天内到银行缴交罚款;在处罚决定书送达后,有关银行也将发短信询问车主是否按协议委托该行缴纳罚款,如得到确认即代扣罚款并将缴款成功信息传送给车主,车主不用再像以往那样专门到银行办理。